北京化工大学党委组织部机构设置
一、 组织部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
1、全面负责组织部和党校的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及校党委的指示和决定,当好参谋和助手。
3、负责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考核监督、培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处级干部和后备干部工作。
4、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重点做好党总支建设工作。
5、负责有关党建理论的研究工作。
6、负责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及落实检查工作。
7、负责制定党校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做好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
8、负责党费、干部培训费、党校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9、参加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协助做好考核的具体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组织部副部长(党校副校长):
1、协助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抓好组织部、党校的全面工作,在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不在校期间主持组织部、党校的工作。
2、负责党员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发展党员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3、负责基层党支部建设及日常工作的指导、党支部的年度考评工作。
4、负责“七一”评选表彰先进的各项工作。
5、负责信息工作,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供组织工作和党校培训工作的有关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如实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6、负责起草组织部、党校的有关公文、培训材料。
7、列席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将情况向校党委汇报。
8、协助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开展有关党建理论的研究工作。
9、协助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组织干事岗:

1、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资格审查、党员发展审批及外调和信访工作。
2、负责党内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干部统计工作。
3、负责校、处级干部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4、负责文件的收发、资料的征订和发放工作。
5、协助做好党员教育、评议和管理工作及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6、协助做好党费的缴纳及管理、使用工作。
7、协助领导完成干部培训的具体组织工作。
8、协助做好干部考察、专题调研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党校干事岗
1、负责完成党校的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入党积极分子、普通党员、支部书记及处级干部等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党校兼职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培训教材建设等工作。
4、承担党校授课任务,组织开展党校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党校教学质量。
5、组织并落实党校学员的社会实践活动。
6、组织党校的阶段小结及结业考核工作。
7、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归档和部门文件的归档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北京化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制作维护
好QQ名字 时尚杂志 个性Q网 畅销书 Copyright@2003 All Rights Reserved非主流个性网 买书网 名人一生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