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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学院、部、处及学校直属单位: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中层干部考核办法》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2007年我校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自发文之日起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年度考核,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扩大民主,加强监督,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考核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评、民主测评和组织考评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主要包括:政治素质与思想品德、党性与原则性、事业心与责任感、群众观念与民主作风、团结协作与全局观念等;
能主要包括:理论与政策水平、业务水平与履职能力、领导才干与组织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管理水平等;
勤主要包括:敬业精神、工作态度、组织纪律、勤政务实等;
绩主要包括:开拓性工作进展情况、工作负荷与完成情况、工作难度与完成质量、办事效率与取得的效果、研究成果与奖励、单位工作业绩与面貌等;
廉主要包括: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教育部对高校领导干部提出的“六不准”规定的情况,履行“党风廉政责任书”和“经济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职责的情况。
三、评判标准
对每一方面考核内容均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层次评判,其基本标准为:
1、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领导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廉洁自律。
2、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组织领导能力较强;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廉洁自律。
3、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一般。
4、不称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称职:
(1)、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2)、组织领导能力差,工作实绩差,不能胜任现领导岗位;
(3)、作风不良,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影响班子团结;
(4)、不廉洁自律,存在违背“六不准”规定的情况:
(5)、工作不负责任,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6)、其他突出问题。
四、考核组织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王芳 成员:李显扬、关昌峰、崔凯、宋来新、王玉、李文中、谢光、王命财
五、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
根据任期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所确定的年度指标,结合自己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情况填写干部考核自评表。填写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相对客观、内容具体且对问题要讲准确,有分析,不敷衍了事。
干部考核自评表应在12月31日以前由各基层组织汇总后交到校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在2007年1月12日前完成)
(1)述职述廉:
各学院党政领导正职和副职的述职范围:联系校领导、校考核工作小组成员、院领导班子成员、总支委员及教师代表等,人数在20人左右。述职会由联系校领导主持,每个人述职时间控制在10分钟。
机关职能部、处正职(含图书馆、继续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后勤服务集团、经营资产公司的正职)的述职范围:主管校领导、校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机关工作人员代表、各学院及基层单位代表等参加,人数在30人左右。述职会由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盛维勇主持,每个人述职时间控制在10分钟。
机关职能部、处副职的述职范围及述职会主持人由考核工作小组确定。
(2)民主评议:
由听取述职报告的人员对被评议者进行评议,并在考核评议表上打分。评议表由考核小组发放和回收。
3、领导评定:
(1)单位正职对副职的评定
根据单位副职分管工作完成的情况以及工作协调配合方面进行评定。
(2)主管或联系校领导对中层干部的评定
根据中层干部(含正职和副职)工作完成的情况,工作主动性以及工作能力方面进行评定。
(3)校领导集体对正职干部的评定
根据正职干部完成学校重点工作的情况、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量化指标的情况、学院任期目标中期检查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4、党委审定:
校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审定中层干部的考核等级。
六、结果反馈
寒假前反馈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结果位于前5%的中层干部将给予奖励;对年度考核结果位于后5%的中层干部将对其进行鞭策性谈话;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位于后5%的中层干部将视为不能胜任岗位要求,对其进行岗位调整。
如被考核者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之后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由考核小组做出答复。
附件:
1、 07年正处考核业绩评定表.doc
2、 中层干部考核自评表.doc |